延吉荣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
来源:延边新闻网
记者从延吉市委财经办了解到,日前,民政部下发《关于确认北京市西城区等70个地区为“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”的通知》,表彰了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地区。延吉市榜上有名,被命名为“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”。这是对延吉市社会组织建设工作成就的充分肯定,标志着延吉市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。
此次评选活动由民政部按照相关精神,在各地自愿申报、省级(计划单列市)初审推荐的基础上,经综合评审确认。“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”创建标准主要包括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、服务管理、能力建设、作用发挥等四个方面26项内容。“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”有效期至2017年12月底,我省长春市朝阳区及延吉市两地入选。
近年来,延吉市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城市,积极进取、大胆实践、勇于创新,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,取得明显成效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,社会组织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,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,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和作用发挥进一步提高,进入了社会组织建设创新引领示范地区行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