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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边州社会团体会费票据领购申请表
发布时间:2013年02月25日
延边州社会团体会费票据领购申请表
延边州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
:
我单位申请领购吉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,请予以审批。
法定代表人(签字盖章):
申请单位(盖章):
收缴会员费文件号:
建立账户名称:
票据名称
吉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
数量(本)
票据用途
票据号码
备
注
单位会费收据专管员(签章):
说明:本票据只限会费专用,不得用于其它事
项,否则后果自负。票据用完后自行保管,
5
年
后报民间管理局监督销毁。
年
月
日